这幅作品由法国后印象派大师保罗·塞尚于1873年左右创作,描绘了瓦兹河畔奥维尔(Auvers-sur-Oise)的村庄景色。当时塞尚正与毕沙罗共同作画,深受其影响,画面中展现了他从早期印象派向更具结构感的个人风格转变。他通过对房屋几何形状的简化以及富有节奏感的色块堆叠,构建出空间的深度与物体的坚实感,体现了他对自然结构本质的深刻探索。
河畔野餐1874
工作中的艺术家1875
贝尔西的塞纳河1875
自画像1875
沐浴者1875
蓝色花瓶中的花束1875
青苹果1873
自缢者之家1873
瓦兹河畔奥维尔风景1873
拉克鲁瓦老爹的房子1873
奥维尔风景习作1873
乡村道路1873
蓬图瓦兹的隐士之家1874
房屋与树1874
奥维尔小镇全景1874
被勒死的女人1872
加歇医生的房子1873
Jas de Bouffan的栗树大道1871
蒙西桥1871
室内有两个女人和一个孩子1871